就中国古代哲学而言,王夫之、戴震是理的演变中的最后两位大师。
但这一时期,总的来说,还只是初级的、个别的、直观的认识。对理的认识也是从具体进到抽象,由个别进到一般,即达到一般性的结论,但这种认识服从于以有无为体用的本体论哲学,并没有达到完全自觉的理性主义认识。
看起来似乎又回到先秦那种个别、具体的认识,但这是在总结以往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来的,因而是更高阶段上的发展,并且带有近代哲学的某些特征。因此,他提出由气化,有道之名的命题,肯定了道的物质统一性。这些思想具有唯物主义因素。万物之理指事物在气化运动中具有的秩序或条理,消息盈虚,终则有始。他虽然作了这样的介说,但他的思想不是十分清楚的。
在人性问题上,王夫之虽然还没有摆脱理学的说法,并且论证了仁、义、礼、智等封建道德的合理性,但他从气一元论出发提出理在欲中的观点,在当时具有重要理论意义。[55] 即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方面,指出了理的客观性以及理不离物的思想。[27]《朱子语类》卷三十二。
王阳明所谓本体之乐,不离经验知觉,亦不离客观对象。果能如此,便能像颜子那样,虽在陋巷,一箪食,一瓢饮,人不堪其忧,而不改其乐。对孔子思想的这个解释,带有理学形而上学的特点。他从天地生生之理的客观标准出发,能得其所而人能感于中为乐,这种乐同时体现了养物而不伤的仁的境界。
[44]《愤乐说》,《王龙溪全集》卷八。作为情感体验,它一方面强调理性的普遍原则,另方面又提倡超理性的本体境界。
乐作为儒家传统思想中的重要观念或范畴,很早就已出现。也就是说,要实现自我,与自然界合一。富贵不淫贫贱乐,男儿到此是豪雄。它是先验的主观原则,故能束缚私欲。
理学家所追求的理想境界,在这里被彻底冲淡了。[55]《邶风》七,《诗广传》卷一。要实现这种境界需要荡泽其心收拾精神。所谓颜子、仲尼之乐,也就是圣希天、贤希圣之意,实际上是天人合一境界。
感于物而动,性之欲也的命题。王夫之着重从主客体关系论证了美感问题,认为任何美的事物都是情感和对象的统一,即情景合一。
在这种体验中,自然界被人化了,它不是纯客观的、机械的自然界,而是具有人的情感色彩。不用智就是不用理智、概念去进行认识,只能靠直接体验,它不是概念分析的认识活动,而是整体把握,也就是全体此心[14],体会自家心意。
而所谓学,就是消除私欲,恢复心中本来的乐。另一方面,正因为如此,需要体会人在自然界的地位,宇宙之间,如此广阔,吾身立于其中,须大做一个人[37]。他一方面用悠然冲然淡然来说明其超功利性,即说明美感境界完全出于自然,超然于一身之外,超然于名利之外,另一方面又用廓然、胎然、坦然[39]说明其道德功利性,即以仁为广居,以义为安宅,在这个问题上,理学家都是如此,都把道德的功利性和美学的超功利性合一,给人一种超然的感觉,实际上却并没有、也不可能摆脱功利主义。心之知觉和喜怒哀乐之情,本出天地自然,如果没有有意安排、把捉之意,出于任天之便,如同自然界的鸢飞鱼跃,就是乐的境地。这里有一个标准,成为审美的普遍法则。但是,任何美感体验都不能离开审美对象,入神超化的本体境界,也要通过对具体对象的审美感受体现出来。
这也是自得之乐,非概念认识所能达到。三 经过长期演变,明清之际的黄宗羲、王夫之,对乐作了富有新意的解释。
因此要寻仲尼颜子之乐,唯在求吾心之乐,欲求吾心之乐,惟在去其意必之私,荡邪消滓,复还和畅之体,便是寻乐真血脉路[44]。理学家所理解的美,决不能离开真和善,尤其不能离开道德内容。
道通天地有形外,思入风云变态中。从上述演变我们看到,乐作为情感体验,和诚、仁一起构成理学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,实际上三者是不可分离的整体境界。
以其为情理,故叫作乐。富贵只能满足耳目之欲,只是身外之物。这就是说,必须有经验知识的积累,要运用认知理性,在认识的基础上,实现体悟,从身心上着切体认,才能达到乐的境界。良知是从总体上说,以其为实理,故叫作诚。
[31] 此处乐字似为仁字之误。笃信好学,未知自得之为乐。
[12]《秋日偶成》,《二程文集》卷三。因此,他所谓心中之乐,必然带有感性的特征,也就是说,具体的情感需求和审美感受,成为他的道德和美感体验的基本内容。
这些都成为理学家谈论的中心课题。可见,陆九渊把审美意识的主体原则提到了空前的高度,从本心即自我出发,去建造美的境界。
乐之本体即在七情之中,本是活泼,本是脱洒,本无挂碍系缚,所谓圣人之乐,无非不失此活泼脱洒之机,非有加也[43]。它和诚、仁等范畴一样,代表天人合一、心理合一这样一种最高的精神境界。只有乐才是自家所有,不须以我求彼,舍己而从物,因为这是直接体验所得之乐。[38] 这种乐,不是与具体对象结合所产生的美感,而是同整个自然界、整个宇宙的合一,是一种超越的整体的美感体验。
[36] 人之所以至贵至厚,具有自我价值,是自然界所赋予的,虽是我所固有,却不能脱离自然界。后来的《乐记》,从一般人性论上提出,人生而静,天之性也。
这种乐不仅是万物各得其所,从而表现了主体原则的运用和移情说,而且表现了先验理性主义原则,一切审美体验必须从这一原则出发,才能得到美的感受。所谓孔子七十从心所欲不逾矩,是因为践行到矣,故能洞然融通乎天理而乐。
乐的境界既是超越的,但又不离情感经验、审美感受。所谓乐,就是诚心体验心中之理,所感受到的精神愉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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